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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贸易学校2024年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来源:校办 发布时间:2024-04-15 点击次数:100 【字体:    

    四川省贸易学校

    2024年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采购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贸易学校学校2024年资产专项清查服务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8万元以内(全包服务价)

    三、项目要求

    中标供应商需到学校现场开展资产清查,并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式关于开展直属企事业单位清产合资工作的通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具体实施资产清查,清查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清理、账务清理、财产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清查目的

    (一)确认学校资产的数量、质量、位置和使用状况。

    (二)完善资产管理台账档案,提高资产管理水平。

    (三)查找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改进管理措施提供依据。

    (四)为学校的财务决策和资产配置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二)、清查范围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械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备、教学设施设备(计算机、各专业实训设施设备)等。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各种应用软件、资源库等。

    库存物资:包括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生活用品等。

    资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现金等。

    往来类款项: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其他应收应付款项、预收预付款项及其它科目。

    (三)、清查原则

    全面性:涵盖所有资产类别,不遗漏任何资产。

    准确性:资产数据要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性:清查工作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安全性:在清查过程中应确保资产的安全。

    (四)第三方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具备高级会计师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供应商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四、工作要求

    1、对各个存放地点逐一对实物进行资产清理盘点,并根据损坏程度进行登记统计,如实登记资产实物的资产类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管理部门、使用部门、使用人、物资状态信息等。并整理出实物盘点单,形成单位资产实物账。

    2、对实物台账与系统台账进行匹配,并梳理本单位固定资产财务账,按会计凭证逐一整理统计固定资产来源和原始采购合同和票据,形成固定资产财务账。

    3、根据实物台账、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台账、单位财务账进行匹对,形成资产盘点确认表、资产盘盈表、资产盘亏表,并列出盘盈和盘亏原因,指导单位完成相应处理。

    4、根据核实后的资产盘点清理数据对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资产卡片信息进行完善和补充,完善卡片存放地点是否、使用人、会计凭证号等卡片信息,实现资产卡片信息与实物完全一致,做到账实相符。

    5、对资产清查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实,确认无误后,根据实际清查盘点的统计数据和资产清查报告对财务系统进行账务处理,实现资产系统与财务系统数据一致,与资产实物数据一致,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协助建立完善内部资产管理制度。

    6、对清理出的长期挂账的应收应付款项,指导单位逐笔调账,不能调账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往来款项列为重点清理对象。

    7、服务期间,原则上应稳定安排至少6名相关技能人员参加,实行朝九晚五坐班制,设立单独办公室。通过现场盘点等方式,按时按质完成资产清查服务。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采购人布置的工作任务,在实物资产清查和往来款项清理核对过程中,需要出具鉴证证明和完善相关制度的及时出具相关鉴证证明和完善制度,并协助完成相关事项。

    五、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项目相关工作。

    六、比选时间

    1. 时间:2024年4月 22日上午10:00。(在比选时供应商一并报送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

    2. 地点:和雅楼713

    七、比选评审标准

    1. 价格:报价合理;报价不超过8万

    2.按照本通知“(四)第三方机构需具备下列条件”准备相关资料。

    3. 完工时间:按时完成。

    八、中标通知

    将在比选结束后,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中标人。

    九、其他事项

    1. 本次比选不收取报名费;

    2. 比选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可在比选前向我校咨询;

    3. 本次比选最终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4.联系方式:3221298,杨老师

    诚挚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装修比选。

    敬请关注!

    四川省贸易学校办公室

    2024年4月16日

    附件1报价单。

     

     

     

     

     

     

     

     

     

     

     

     

     

     

     

     

     


     

     

                         报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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