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网站首页 - 人事财务 - 人事财务

关于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工作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3-04-27 点击次数:100 【字体:    

四川省贸易学校

关于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工作通知

 

贸易学校全体在编职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35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等文件精神,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管理,需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现学校在编职工中存在未续签、未签、已签合同但即将到期三种情况。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根据学校编制、岗位设置情况和各职工年龄、工作职责、工作经历、年度考核情况,学校人事处牵头分别与在编职工签定短期、中长期、长期《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现将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工作时限:2023年4月27日至5月19日;

2、各职工签定合同期限、时限可在人事处进行查询后在人事处现场签署;

3、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属于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的一部分,请各职工务必重视,合理安排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合同签定。

注:周婷(2024.09.07)、曹咪(2025.11.01)、刘佳昕(2025.11.01)三位同志上期合同尚未到期,本次不参与合同签定工作事宜。

特此通知

 

 

四川省贸易学校人事处

2023年4月27日  



附件:

《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2〕35 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1〕28号)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人社部发〔2023〕6号)










上一页:2023年4月申请晋级人员基础情况公示下一页:2023年4月关于晋级晋升工作的通知